释义 |
一、安置房产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安置房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 (2)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 (3)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房产评估报告; (4)领取房产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 1、土地来源的区别。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2、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 3、质量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4、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而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