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如果只收到受理通知书到达,并不是立案,业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开庭审理。它可以开庭立案,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如果这个案件符合程序规定,需要立案后审查,三个月时间,符合再审就裁定再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 第七条 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视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