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死亡证明的开具,有下面四种情况:1、 在医院过世的人,只能由所在医院开具死亡证明;2、公民正常死亡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死亡证明;3、非正常死亡的,如交通事故等,只能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扮枯团明;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败颤条 居厅橘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