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死亡证明的开具,有下面四种情况:1、 在医院过世的人,只能由所在医院开具死亡证明;2、公民正常死亡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死亡证明;3、非正常死亡的,如交通事故等,只能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