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警队传唤是立案了吗 |
释义 | 刑警队传唤不一定是立案了。 传唤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在不立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有权力对于犯罪嫌疑人传唤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问询,但是在传唤的时候相关部门必须要出具证明文件。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综上所述,对不需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传唤嫌疑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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