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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抗税过失致人死亡的罚金如何确定?
释义
    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抗税罪数罪并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盗窃罪罚金是怎么定的
    盗窃罪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没有统一的强制性规定。但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过失致人死亡怎么判定
    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认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过失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
    关于过失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的法律问题。
    一、过失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
    过失致人死亡罪应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二、过失致人死亡怎么判定
    1、过于自信的过人致死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
    二者的共同点是:都造成了死亡结果:都对于结果的可能发生有预见,而且都不是希望这种结果出现。二者又有着本质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致死,行为人凭借某种客观条件能力、经验、环境等,轻信可以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杀人,行为人持的是一种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2、疏忽大间的过失致死与意外事件致死的界限。
    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出现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死亡结果,就是过失致死;如果不应当预见,或者说不可能预见,而出现了致死结果,就是意外事件致死,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致人死亡要对其的行为进行界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属于故意,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此罪行依法追究其的刑事责任,量刑上会从重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因为过失的行为造成他人死亡,虽然要依法追究其的刑事责任,但在量刑上会从轻处罚。
    相关内容: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
    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那么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
    [释义]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三亲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 法释[2000]33号)
    第八条第二款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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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失致人死亡罪怎么构成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打击。本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本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人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索;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首先,无论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客观行为,还是社会危害性上看,本罪均不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其次,对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的预见,要求行为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和辨别能力。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知识水平及对客观事物的观察和认识能力、对自身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认识,都有一定局限性,所以,他们是限制行为能力(含责任能力)人,因此,法律上不要求他们对过失行为负刑事责任。本次刑法修订中于第17条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中的杀人罪明确界定为故意杀人罪,其意亦在于此。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律对行为人实施某种有意识的行为时,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主观认识上的要求。根据一般人的能力和行为时的客观条件,行为人能够预见并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只是因为其疏忽大意才未预见,以致发生严重危害结果,他就应当对此结果负法律责任。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由于行为人已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进而产生了避免这种结果发生的责任,他却没有有效地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因此,行为人应对自己因主观上的过于自信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轻信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区别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
    绑架中过失致人死亡怎么定罪
    绑架中过失致人死亡为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徐一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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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7: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