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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庆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释义
    1.如果是买方的咨询,成都二手房买卖的双方建立信息的沟通渠道的,买方了解了房屋的整体的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来提供合法的证件的,包括房屋的权证书、身份证件啊及其它证件的。签合同,卖方来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的,买方可以来交纳购房定金的(交纳的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的),买卖的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的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2、要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成都二手房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3、对于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成都二手房买方凭领取房屋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5.对于银行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二手房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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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2: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