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处罚标准是固定的吗? |
释义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处罚标准是不固定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一、医院未尽到药品安全的监督职责怎么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院未尽到药品质量安全监测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未按照规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或者报告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私倒建筑垃圾可以报警吗 是可以报警的,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三、超经营范围行政处罚必须要执行吗 超经营范围行政处罚必须要执行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