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转移的四个条件 |
释义 | 权转移的方法有很多种,指示交付是其中之一而已,我们在生活当中都有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委托别人把这件物品交给对方,一般中间人是没有权利私自占有这件物品的。所以指示交付一定要选择信得过的这些人,最好要有书面的协议。 一、物权所有权转移的条件 (一)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 (二)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它们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法律对其所有权转移做出了登记的规定,如车辆,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 二、物权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物权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 (一)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劳动生产、先占、孳息、添附、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 (二)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事实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这种方式是以承认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的。继受取得的原因,包括法律行为取得和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两大类。 三、物权转移的几种情形 物权转移可以分为四种情况: 1、简易交付 从我手里交到你手里。 多数都是简单交付。一定是挑好放到包里才算交付。 一定是检验完毕交付完毕。银行给我清点之后才算交付完毕。 如果银行把钱交出来没有点时,被抢走了,风险由银行负担,因为没有交付。 2、间接交付 一种是运输:一定是验收了,交付了货物清单状态良好才算交付。 交给第一承运人。针对的是代办托运。如果是自己运输,没有完成交付。 如果约定交付地点是买方,买方清点后才算交付。 邮寄,交给邮局,邮局验收后就算交付了,也是代办托运。 3、拟制交付 交付货物所有权凭证。 主要有:提单买卖的情况下,买海上货物的问题,如果把提单交付了,表明货物就交付了。 仓单买卖,把仓单交付,就算交付了。 有关发票等单据,不是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是转移所有权的辅助行为。这种辅助行为有分离时,如果货物已交付了,但有关单据没有交付,不影响交付的完成。不影响所有权的转移。 有关使用说明副件等没有交也不影响。 4、占有改变 已经占有了:主要有当事人之间的借用,借用改买卖,占有改变,先典后买,先租后买,先质后买都可能,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即交付。 另一种是指示交付:不在所有人的占有之下,而在第三人的占有之下,租给B,又卖给A,让B交给A,第三人实际交付的时候交付完成。当事人有特别约定除外。 交付完成了,所有权转移了,出卖人不能诉讼保全扣押抵押质押的对象,但标的物可能做为撤销权的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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