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外地人不可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必须是上海市户籍。 法律依据: 《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 第八条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 (二)达到本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三)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 (四)通过营业性车辆环保和安全性能检测; (五)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六)安装符合标准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数据信息接入行业监管平台; (七)安装能向公安机关发送应急信息的应急报警装置。 第九条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户籍; (二)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四)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 第十一条 个人仅限为其所有的一辆车辆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且其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除出租汽车和客车租赁经营者外,其他单位所有的车辆不得申请网约车经营。出租汽车和客车租赁经营者所有的车辆和驾驶员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要求,并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