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北京 市 居住证 旧称北京市暂住证,并不等同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北京市 居住证明 办理后下可以获得等同于京籍的资源和条件。[1] 2016年8月1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发布,意味着“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的转变,意味着北京对非京籍常住人口将从“管理”转为多方位服务。[2]2016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行居住证制度。届时“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同时有合法稳定就业、有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即可申请。持 证人 不仅将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 社会保险 ,缴存、提取、使用 住房公积金 的权利等,居住证还将成为参与北京积分落户的必要条件之一[3]。11月30日后可实现居住证网上登记和申报。另外,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居住证无需自己申办,将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