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非法行医罪的司法认定
释义
    (一)罪与非罪
    本罪的构成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且三者缺一不可。具体表现在:
    1、是否取得医师职业资格,具有医师的技术资格;
    2、行为上是否长期从事医疗活动或者意图长期从事医疗活动;
    3、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二)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职业资格的人;后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2、主观方面不同前罪是故意犯罪,具体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医生职业资格而从事医疗活动。但对于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则是过失心态;后罪属于过失犯,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是过失的。但,对于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则有可能是出于故意。
    3、客观方面不同前罪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现为责任过失,也可以表现为技术过失;后罪仅限于责任过失,技术过失不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五十七条[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本条规定的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四条非法行医行为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
    非法行医行为并非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可不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但是,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21: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