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途中滑倒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
释义 | 上下班途中滑倒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分析 上下班途中滑倒受伤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拓展延伸 工作场所意外伤害:滑倒导致的工伤索赔问题 工作场所意外伤害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意外伤害事件。滑倒是一种常见的工作场所意外伤害原因,当员工在工作途中因为地面湿滑或其他原因导致滑倒并受伤时,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如果滑倒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且与工作职责相关,那么滑倒导致的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滑倒发生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或者与工作职责无关,那么就不属于工伤范畴。在提出工伤索赔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如医疗记录、事故报告等。工伤索赔的成功与否还取决于雇主是否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滑倒导致的伤害符合工伤要求,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险机构提出工伤索赔申请,以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工伤补偿和康复待遇。 结语 工作场所意外伤害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意外伤害事件。滑倒是一种常见的工作场所意外伤害原因。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因滑倒受伤,且与工作职责相关,可被认定为工伤。滑倒发生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或与工作职责无关,则不属于工伤范畴。提出工伤索赔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支持。雇主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和遵守法律法规也影响索赔成功与否。如符合工伤要求,员工可向劳动保险机构申请医疗费用、工伤补偿和康复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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