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期限的计算方法有何规定? |
释义 | 管制刑期的计算规定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但若在判决执行前已被羁押,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这是因为羁押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经批准外出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未被批准擅自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通知本人、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管制的期限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羁押了,那么羁押1日将会折抵刑期2日。这是因为,在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 一、如何计算管制刑期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二、管制期限如何计算?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拓展延伸 管制到底能管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管制的期限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羁押了,那么羁押1日将会折抵刑期2日。这是因为,在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所以,管制期限的计算需要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算起,但若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羁押,则羁押时间应折抵刑期。另外,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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