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属能否查阅已故人士的档案? |
释义 | 档案查阅范围及注意事项:家属可查看档案,但保密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一般不能查看。人事档案可查阅,需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圈划、污损。未经允许不得复制,不得给他人转看,不得记录在非保密笔记本上。档案寄给校外单位查阅时,管理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半年后应催回交人事档案室。 法律分析 能。家属可以凭有效证件、按保管机关的规定查看,但是如果是保密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一般还是不能查看的。 档案查阅范围如下: 1、凡因工作调动、入党、调资、政历审查、组织处理、出国、治丧等事项可查阅人事档案。 2、凡是因工作调动、申请出国、落实政策等需把档案寄给校外有关单位查阅的,档案在对方管理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半年后应由承办单位负责催回档案交人事档案室管理。 查阅档案注意事项如下: 1、查阅人事档案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一般不借出,有特殊情况需借出档案的,必须经组织部或人事处领导同意方可借出,借出档案应当天归还人事档案室保管。 2、查阅人事档案,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圈划、污损。 3、未经允许不得复制,不得给有关人员转看,不得记录在非保密笔记本上。 拓展延伸 家属权益保障:逝者档案的查阅权限及限制 家属在逝者档案的查阅方面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但也存在一些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家属可以申请查阅已故人士的档案,以了解逝者的个人信息、遗嘱、财产状况等。然而,查阅权限可能受到一些限制,例如涉及隐私保护、商业机密或调查取证等情况下,家属的查阅请求可能会被拒绝或受到限制。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下,如逝者在生前明确表示不愿意公开个人信息,或法院判决限制查阅,也可能导致家属无法完全获得档案的全部内容。因此,在查阅逝者档案时,家属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障。 结语 家属对逝者档案的查阅享有一定权益,但也有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家属可以申请查阅逝者档案,了解其个人信息、遗嘱、财产等情况。然而,查阅可能受到隐私保护、商业机密或调查取证等限制。若逝者明确表示不愿公开信息或法院判决限制查阅,家属可能无法获取全部档案。因此,家属在查阅逝者档案时应了解相关法规,与相关部门沟通,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