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买车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在买车之前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婚后买车不论写哪一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由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购买的。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统一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具体包含: 1、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婚后实际取得或婚后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共同财产; 2、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