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格式合同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格式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格式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由卖方撰写相关条款,符合格式合同的要件,但并不是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都属于格式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债权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债权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出卖人交付商品房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债权合同是确定、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格式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格式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由卖方撰写相关条款,符合格式合同的要件,但并不是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是格式合同。 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格式 新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商品房名称、数量、质量;3、商品房价款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4、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5、检验房屋的标准和方法;6、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等。 格式合同是不是都是要式合同 格式合同不都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形式法定,但其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格式合同的形式没有法定要求,但其内容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对方当事人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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