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非法取土行为的查处权责,国土部门执行的有《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两部法律涵盖的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960平方公里,是普通法,《森林法》涵盖的范围为有限,只对林地有约束力,是特殊法。根据特殊法优先原则,应由林业部门先行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