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资料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十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 第二十条 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的各种必要单证。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百分之二十,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百分之十五,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百分之十,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百分之五,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百分之二十。 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事故,但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