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伪造的遗嘱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由伪造遗嘱所得的遗产,应当返还给遗产管理人。 一、依据民法点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二、立遗嘱需要什么? 立遗嘱需要: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不能受欺诈、胁迫; 3、不能伪造遗嘱; 4、遗嘱内容合法、不能被纂改; 5、遗嘱所处分的遗产必须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遗嘱由谁保管是否有效 遗嘱生效后,不因保管人的身份产生效力瑕疵。简而言之,只要是按照规定立的遗嘱,无论由任何人保管,都是有效的。只要遗嘱具有合法性,且出于遗嘱人的意愿即可。 此外,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作为遗产管理人,负责遗产的保存管理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