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南宁技师培训补贴怎么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 (1)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培训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核发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交以下材料:1.南宁市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2.南宁市申领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3.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5.“劳动合同材料”。(2)企业职工自主参加培训的,由培训机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30日内代培训补贴对象向办班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交以下材料:1.南宁市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2.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4.“劳动合同材料”;(3)企业或个人可委托培训机构代垫培训费用,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将培训补贴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除提交第(1)点12345项材料外,(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不用提供),还需提供企业或个人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垫协议。
    法律依据:《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 第二款 提升培训。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15: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