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刑事拘留后的程序:
    1、对于需要进行逮捕的,在其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对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不需要进行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手续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
    3、对于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并且继续侦查。
    4、对于撤销案件的,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且发放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23: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