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合同中的主要当事人有哪些? |
释义 | 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一、施工合同没有价款成立吗 严格来说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不成立。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接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二、包工合同注意什么事项 包工合同一般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审查合同主体。承包人应注意审查发包人资质、建设用地是否已批准,是否纳入投资计划、设计是否已批准、是否招标等。如果发包人属于分包商,应检查其是否具备分包资质、发包人实力、已完成项目、市场信誉、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实施或可能实施。发包人应注意审查承包人的资质、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评估等。合同内容明确约定。如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保修、工程成本计算方法、技术数据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工程进度资金分配结算、竣工验收技术标准、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案等。施工合同涉及金额大、周期长、专业问题多。如有条件,建议及时咨询律师,委托专业律师起草审核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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