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抵押的房屋能否买卖
释义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因此,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卖,只需要经抵押权人同意,或者卖方还款解除抵押或者买方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5: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