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音像制品侵权一般侵犯的是著作权,那么其赔偿应当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那么根据该规定赔偿的计算方式有三种: 1、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计算; 2、以侵权人违法所的计算; 3、法定赔偿,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这三种计算方式是有顺序的,第一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计算,第二以侵权人违法所得计算,第三进行法定赔偿。只有在前一种方式无法计算时,再考虑下面的计算方式。 二、录音录像侵权的赔偿原则 音像制品的侵权属于民事案件,最终是要落实到赔偿上的,著作权侵权赔偿和其他知识产权赔偿一样要统一适用民事赔偿原则:填平原则,也就是说因为侵权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被侵权人不能通过侵权诉讼而获利,侵权人也不能因为侵权而赔偿超出其因为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侵权赔偿应当在被侵权人的损失或侵权人的获利之间选择一种赔偿方式。如果两者都无法计算,那么就由法院在这个原则范围内选择确定一个赔偿标准。 音像制品的著作权权利复杂,音像制品一旦侵权则侵犯了很多人的著作权。而且不管是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还是以侵权人违法所计算应赔偿数额,在实践中都存在举证困难。录音录像侵权的当事人一般都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很难实现自己预期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