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信托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3、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5、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信托市场的状况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 法律规定: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第七条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