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嘉峪关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流程怎么走 1.登陆甘肃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2.签收; 3.形式审查: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逐一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4.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5.根据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6.企业整改; 7.结合现场检查报告,企业整改报告,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技术审评,出具审批结论; 8.行政审查,做出初步审查意见:(是否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二十三、二十四条的要求;是否签署告知承诺书); 9.行政审批,作出是否同意核发的意见; 10.制作《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11.送达:按照申请人申报时要求的送达方式送达(窗口领取、邮寄送达、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 二、嘉峪关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受理条件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三、嘉峪关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办理材料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营业执照 原许可事项内容是否有变化的说明材料 企业自我声明 四、嘉峪关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化妆品卫生监管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