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医嘱执行时间不超过多长时间 |
释义 | 临时医嘱执行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h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除注明外仅限于一次有效。“即刻”医嘱应立即完成。 2、临时备用医嘱仅在规定时间内优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临床常见的医嘱类型有: 1、长期医嘱:在效时间在24小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医嘱失效; 长期医嘱包括: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体位、隔离种类、出院、转科、死亡。 2、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以内,一般只执行1次。有的临时医嘱有限定执行时间,一般整理如手术、检验、X线摄片、会诊及各项特殊检查等;有的需立即执; 3、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又分为长期备用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 (1)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以上,需要时用(Prn),两次执行之间需有间隔时间,由医生注明停止时间方为失效。 (2)临时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12小以内,必要时用(sos),只执行1次,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临时医嘱是指医嘱的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即刻医嘱一般医嘱开出后15分钟内执行,一般只执行一次。 综上所述,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适用于住院患者的各类药物治疗及一切检查、操作均应写入医嘱单。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只包含一个内容,注明起始和停止时间具体到分钟。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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