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有偿补课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
释义 | 中小学教师严禁有偿补课,违者将受到行政处分;省级教育部门要清理实验班,并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实验班,如有需要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不得向学生收费。个人在学校以外的时间举办实验班不受限制,前提是不利用学校资源。 法律分析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共六项条文,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教师利用有偿补课谋取私利,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教师应该为人师表的规定。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确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举办的,要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开展实验所需经费由审批部门统筹解决,不得向学生加收费用。 据此,教师作为个人,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举办实验班,但前提是在学校,个人以为8小时工作之外、又不利用学校资源,完全是不属于该意见禁止范围。 拓展延伸 教师有偿补课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 教师有偿补课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一方面,教师有偿补课可能属于超时工作或超负荷工作,违反了劳动法中对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的限制,对教师的身体健康和工作休息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有偿补课也可以被视为教师的额外劳动,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满足学生需求,同时也能为教师提供额外收入。因此,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包括教师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补课形式和补偿方式等因素。建议教育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和有关方面制定明确的政策和规定,以确保教师有偿补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违反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教师有偿补课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不符合教师应该为人师表的要求。同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实验班进行全面清理,并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举办实验班,且举办实验班需严格控制数量和规模,不得向学生收费。然而,个人在学校之外举办实验班,且不利用学校资源,不属于禁止范围。教师有偿补课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建议相关部门制定明确的政策和规定,以确保教师有偿补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财物,为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第一条、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第二条、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学校有偿补课就是违反了本条规定的违反国家规定收费和收费服务谋取利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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