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车辆; 2、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口香糖、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3、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4、未经批准从事销售活动、派发印刷品; 5、吸烟、列车内饮食、躺卧、乞讨、卖艺; 6、其他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有损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 法律依据: 《苏州市轨道交通乘车规则》 第八条 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下列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车辆; (二)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口香糖、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三)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四)未经批准从事销售活动、派发印刷品; (五)吸烟、列车内饮食、躺卧、乞讨、卖艺; (六)其他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有损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