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发放过程中,坚持建立“一帐一册一卡”,包括救助人口台帐、款物发放花名册、灾民救助卡,发放标准、发放程序、发放对象、发放金额也将公开。采取现金救助形式的,必须遵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应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纳入“一卡(折)通”发放;采取实物救助形式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及时采购救助物资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法律依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救灾资金是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履行自然灾害救灾主体职责,组织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前款所称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应急部(或者自然灾害议事协调机构,下同)启动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对未达到启动应急响应条件,但局部地区灾情、险情特别严重的特殊情况,由应急部商财政部按照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后予以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