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市场竞争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一些经营者和其他的参与市场参与者违反诚信公平等原则,违反法律规定,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如商业毁谤、商业贿赂 、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在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包括侵犯商业秘密这一行为。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的最大区别在于,商业秘密属于企业内部的信息,而不正当竞争是一种手段。 一、商业秘密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说明,我国法律对于区别商业秘密民事侵权与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重要界线是以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判定标准。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主要包括: 1、商业贿赂行为; 2、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4、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5、附条件交易行为; 6、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