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火烧毁他人住房怎样量刑和处罚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放火烧毁他人房屋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放火罪,依据犯罪情节进行数罪并罚,具体量刑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定。 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害人销案是否允许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害人销案是允许,因为本身这样的一种类型的案件的话,它是属于我们国家机关公诉所进行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但破坏特定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应依规定处理。 (2)客观要件 毁灭或者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本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否则按一般违法行为处理。 (3)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 (4)主观要件 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2、注意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分,寻衅滋事罪是指,任意破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两者有明显的界限: (1)侵犯的课题和对象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要是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行为人往往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行为的,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但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是妨碍社会秩序罪的一种。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表现为行为人故意实施了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寻衅滋事罪则表现为行为人基于寻衅滋事的动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观方面,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人出于泄愤报复、嫉妒等各种动机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而任意毁坏财物的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只是把任意毁坏公私财物为手段,意图达到寻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目的。 二、破坏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当和解吗 破坏财产数额巨大无法进行和解,因为数额巨大已经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即不可调解,故意毁坏财物罪将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达到立案标准,属于刑事案件,罪刑不由当事人来决定是否可以进行调解。而是要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的刑事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或嫉妒心理或其它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标准? 在我国的《刑法》中对故意毁坏财物做了相关规定,其中对其构成要件,定罪和量刑做了详细的说明。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如果出现了下种情况,应当被认定为是刑法所管辖的范围,因而可以被立案追诉,接受审判。 (一)造成公共财物或者是私人财物损失,并且所遭受的损失要在五千元以上的。这条规定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之一,它清楚地划分出了刑法与民法所受该类案件的标准。它是从数额方面出发去界定这类案件标准的。 (二)犯罪者毁坏公财物或者是私人财物达到三次以上的;这是从该类案件的次数去界定的。通常来说,有故意毁坏公司财务没有达到一定的数额是不会被定此罪的,但是有的人钻法律的漏洞多次实施该行为,最后会导致无法以此罪来约束。 为了打击这种行为,《刑法》又加上该条文来打击该类犯罪行为。 (三)犯罪人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有财物或者是私人财物的。这种情形一般来说会在聚众打砸抢烧的案件中出现。其中,该类案件的首要分子一般会被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或者是其他。一般来说是不会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因为会被吸收。而其他参与者肯定是会被罚的,那么这个时候,对他们来说就不能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那他们该定什么罪呢?这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而言故意毁坏财物的居多,所以在以往的判决中会有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接下来看有关的定罪标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该罪的,行为人将会被判处大于三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情况不是那么严重的则有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罚金这两个刑种。如果是犯罪的数额,这里的数额包括对他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或者是使物失去了使用价值。如果造成的这种损失损失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况的,犯罪人将会被判处大于三年以上小于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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