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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款买房子抵押贷款可以么
释义
    全款买的期房能抵押贷款,具体情况包括:1、一般期房抵押是买方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抵押人将所购的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的担保;2、如果以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的,抵押人必须依法取得权证,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的担保。
    一、担保人的分类有哪些
    担保人的分类:担保人的分类主要依据担保的方式,而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二、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区别是什么
    当事人不同
    按揭贷款是发生在购房者、开发商、银行三方之间,围绕房屋产权、借款、还款进行的钱物交易。在交易的过程中,各方担任的职责也是不同的,开发商在这其中担任的是中间人或者担保人的角色,购房者是按揭人,银行是按揭受益人。
    抵押一般只牵扯两个当事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需要担保人。现实中的房产抵押也一般是发生在贷款人拥有房屋的所有产权情况下,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进行的是一项单纯的以物换钱行为,要比按揭简单许多。
    所需资料和流程
    办理按揭是在贷款人取得不动产证的前提下进行的,贷款人先凭借首付款证明和购房合同等材料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在发放贷款付清房款之后,房屋产权由开发单位转移到贷款人,贷款人再将所有权暂时移交给银行。所需要的资料是房屋的所有权证明,购房合同等资料。
    办理抵押贷款应当凭借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贷款用途等材料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
    所有权是否转移
    按揭是指购房者在支付部分房款的前提下,通过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将房屋的产权暂时移交银行作为贷款的担保,从而获得银行放款,通过贷款人每月偿还一定的月供,当最终还完全部贷款和利息之后,再将房屋产权从银行拿回,从而拥有独立的房屋产权。
    抵押是指购房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的贷款,但房屋的产权仍在贷款人手中,银行只是拥有了房屋的抵押权,无权随意处置房屋,也从来没有拥有过房屋的产权。
    贷款目的不同
    从某种程度上说,按揭和抵押担保的基本目的都在于保证借贷关系的履行,但具体来说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按揭的目的在于通过房屋产权的暂时转移,最大可能的减少房屋交易和借贷中的风险,以最大限度的取得贷款,彻底完成房屋交易,取得房屋所有权。抵押的目的在于通过抵押物的抵押获得资金,去完成其他的目的。
    贷款利率不同
    一般而言,利率执行的都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但是按揭贷款执行的利率一般都会享受一定的折扣,偶尔会随着政策的变化,略有上浮,但幅度不会特别大。
    抵押贷款不同,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利率一般都会在原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且上浮的幅度较大。总体计算下来,抵押的成本要比按揭高,简单来说就是在相同的贷款金额下,抵押贷款要比按揭贷款付出更多的利息。
    贷款年限不同
    按揭,简单来说就是大家日常购房时所说的贷款买房,根据银行对贷款人的还贷能力的评估,一般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如果贷款人年纪太长,或者是经济能力不够,还会出现银行不放贷的可能。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而且只要有抵押物,抵押物的存在合理合法,一般很少会有银行单位不放款。
    三、在建工程抵押房需要的条件
    在建工程抵押房,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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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6 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