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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络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释义
    网络经营者的侵权表现:某些网络经营者把用户的电子邮件转移或关闭,造成用户邮件内容丢失,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泄露;未经用户许可,以不合理的用途或目的保存或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对他人发表在网站上的较明显的公开宣扬他人隐私的言论,采取放纵的态度任其扩散,未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删除或屏蔽;未经调查核实或用户许可,擅自篡改个人信息或披露错误信息;未经用户许可,不合理的利用用户信息或超出许可范围滥用用户信息,将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信息提供给中介机构、广告公司、经销商等用来谋利,造成用户个人信息的泄漏、公开或传播。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赔偿主体是谁
    网络著作权侵权主体主要有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涉及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民事纠纷中,越来越多的权利人把矛头直指网络服务提供者,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一、是由于网络信息传播的分散性、广泛性和隐蔽性导致单个传播侵权作品的用户难以确定;二、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费用,直接获取了经济利益,或者通过提供服务本身实现某种经营目的,获取间接经济利益;三、是网络服务提供者负有诚信经营、合理注意的义务;四、是网络服务提供者通常比单个用户更具有经济实力,更有能力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二、电话推销银行贷款可以投诉吗
    电话推销银行贷款可以投诉。当事人可以拨打12321电话投诉。电话推销是推销人员通过电话向潜在客户展示产品或服务,以达到获取订单、成功销售的目的。这种方法在用以联系距离较远的顾客,或为现有顾客服务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电信用户同意,不得向其拨打商业性电话或者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电信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的,应当停止向其拨打商业性电话或者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在依法行使裁量权时,应当兼顾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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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8: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