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旅游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双方仍可根据争议条款的约定解决争议。有过错的一方一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旅游合同在旅游过程中或行程结束后无效,因为旅行社已经在旅游合同中提供了部分或全部约定的服务,此时将部分或不退还旅游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