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妓女被抓后派出所会继续抓以前的嫖客吗 |
释义 | 一、妓女被抓后派出所会继续抓以前的嫖客吗? 1、有足够证据会追查,但是事后警方很难有效地取证。 2、另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3、如果在期限内,嫖娼证据确凿,将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单凭失足妇女手机上的“支付记录”,能否处罚之前的“嫖客”? 严格意义上来说,支付记录是“线索”,后期在口供、陈述或其他证据的佐证下,“线索”可以转变为“证据”,从而坐实嫖客的违法事实,给予相应的处罚。 通过失足妇女手机上的支付记录牵出嫖客并予以处罚的案例并不鲜见,近期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某云迪。 “抓嫖”并非一定要抓现场,只要在追诉时效内,事后也可以给予处罚;另外,“给付了钱财并发生了关系”也不是认定嫖娼行为的唯一条件,对于已经给付了钱财但尚未发生关系的,或者发生了关系尚未给付钱财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通过支付记录牵出其他嫖客,能否进行处罚? 首先,转账记录只能证明与失足妇女之间存在金钱往来,至于什么原因导致双方之间存在金钱往来并不能在一开始就定性,所以在没有聊天记录或者其他证据加以佐证的情况下,是不能简单的认定嫖娼行为是确实存在的。但是,对于交易记录是如何产生的,警方可以保持“合理怀疑”,有权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这个程序叫“配合调查”。 至于最终是否会被处罚,关键看公安机关是否掌握了其他证据,除了当事人的陈述外,还包括聊天记录、物证、失足妇女的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在不同的案件中有不同的标准,不一定全部掌握,只要“足够”、“有力”、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即可。 嫖娼行为是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嫖客处以10-15天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只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从处罚依据来看,是有很大灵活性的,有时候甚至只是简单地批评教育一下,特别是对于初犯者,而处罚的宽严则取决于认错态度、悔过表现。 三、警察抓嫖娼会顺藤摸瓜抓其他嫖客吗!如果找要什么证据才能定性嫖娼呢? 不会的,警察一般不会顺藤摸瓜的,虽然违法,但危害比较小,警察不会深究的。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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