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签合同需要签谁的名字 |
释义 | 代签合同签被代理人的名字。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代表的是被代理人的身份和利益,合同的法律效力归于被代理人,所以应当签被代理人的名字。 一、如何区分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一)二者的联系 二者的共性主要表现在: 1、它们都需要通过委托和授权才能产生,这种委托和授权构成了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生联系,形成真正的代理关系。代理人只有根据委托授权从事代理行为,该行为的后果才能对委托人产生拘束力。 2、在直接代理的情况下,由于代理人是直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活动的,因此代理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在符合间接代理要件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行使了选择权,则间接代理也会发生和直接代理一样的效力。 (二)二者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从事法律行为所依据的名义不同。 在民法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还是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代理行为是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的主要区别。 直接代理也可以称为显名代理,此处所说的显名不仅要求代理人与第三人发生交易时,要向第三人披露被代理人的姓名并要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为;还包括代理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约。这就是说,要贯彻完全的公开性原则。 然而,间接代理则是指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但是为被代理人的利益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严格说它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代理。 2、代理的效果是否能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 在直接代理的情况下,只要代理人是在授权的范围内行为,或者即使代理人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但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都会使代理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被代理人应当承受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间接代理的情况下,由于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为的,在法律上仍然是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所以只有在符合《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的间接代理的条件以后,因本人行使介入权和第三人行使选择权,才可能使被代理人承受代理行为的效果。 二、代理合同是什么意思 代理合同,也可以叫委托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为处理被代理人的事务,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合同。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就代理达成合意,达成的一种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三、代理人可以签订合同吗? 代理人可以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是相对人和被代理人,代理人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效力有待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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