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入伍体检第一次因某种原因错过,可以向征兵管理部门申请补检。由于征兵报名的人数较多,上站体检的人也较多,因此整体的体检工作不是一天能够完成的。再则,体检是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的,,譬如北京市组织应征青年体检,可能今天是海淀区,明天是西城区,后天是丰台区,等等。如果第一天某人耽误了时间,可以向征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二天或第三天补检,以确保每名应征青年都能在规定期限内体检完毕。错过征兵体检有两种办法: 1.申请补检。 2.等待下一次征兵体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