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工被辞退工资当场结清吗 |
释义 | 临时工被辞退工资当场结清。 如果不当场结清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离职工资要当场结清吗 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立即结算工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离职时工资要当场结清吗 离职时工资是否要当场结清,分情况。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办完离职手续应该当场一次性结清。但每个地方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一)款规定,企业与员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离职员工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允许劳资双方对离职员工工资的付清时间进行约定,所以如果约定公司在下月度支付全体员工工资时付清员工的工资,也是可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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