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有毛用 |
释义 | 一、剥夺政治权利有什么用 1、剥夺政治权利是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将失去选举与被选举权,失去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相关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还不能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也不能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剥夺哪些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被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可以上诉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4、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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