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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
释义
    法律分析:强制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形,可中止行政强制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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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5: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