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2、无固定收入,但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3、无固定收入,但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