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丧葬费有剩余的时候分配有以下情况: (一)有配偶且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将剩余部分分配给配偶; (二)有配偶但已经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将剩余部分分配给配偶的监护人; (三)没有配偶的,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其子女,有几个按照几个的比例; (四)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的,分配给生前监护人; (五)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亦没有监护人的,捐赠出去。 一、儿童监护权转移的条件 儿童监护权转移的条件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二、丈夫去世财产怎么分配 丈夫去世财产分配如下: 首先,区分丈夫的财产,哪些是个人遗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在与其他个人财产一起参与分配之前,先将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部分剔除。遗产确定后,确定继承人和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按照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同等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可以由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