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报警了 是不是有记录 |
释义 | 被报警会有记录。 因为公安机关对报案人的报案,需要留下报警记录。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需要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报案之后,公安机关对前来报案的,都需要询问报案人的情况,制作笔录,笔录需交由报案人签名确认。报案人在报警时,提出了相关的线索和证据的,民警会据此制作证据材料清单,并且交由报案人签名确认。确认笔录和证据清单后,公安机关会制作受案登记表。案件被受理后,报案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出具立案回执,用作报案的证明。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需要进行审查,如果审查后公安机关根据证据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就会立案侦查。 打电话报警流程如下: 1、在接通电话之后,一般110警察会给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 2、派出所民警会问报警人详细地址,随后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 3、赶到现场后,一般是两到三名警察,警察会详细询问所了解或知晓的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 4、如果确有必要,警察会制作笔录并让报警人签字; 5、警察一般会留下报警人的联系方式,同时,报警人也有权利向警察索要一个电话号码,当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警察;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结案。 综上所述,被报警了会有记录,但报案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会保密的。未构成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在派出所未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派出所单有报警记录,当事人不会有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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