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受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审核机构: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债券的发行,一般的目的都是因为公司经营的需要。作为公司债券的发行,发行人一般通过发布公司债券发行章程或者发债说明书方式进行要约。之后才可以发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