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托育政策解读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我国将在全国开展专项行动,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方案称,3岁以下托育服务属于非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是地方政府事权,要坚持社会化发展托育服务,围绕“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深入开展城企合作。 国家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城市政府(包括设区市、自治州和县市、区等,下同)系统规划建设托育服务体系;城市政府需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清单;企业(含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下同)需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专项行动将推动城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为婴幼儿家庭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强调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提出一揽子配套生育支持措施,尤其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减轻了养育子女的家庭负担,让那些想生不敢生的家庭有更多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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