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国家征兵报名网站的要求,女兵的征集条件主要有四项要求。第一项要求是普通高中应届的毕业生或者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应届生。第二项要求是年龄要求,按照一般规定是十八岁至二十二周岁,但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二十三周岁。第三项要求就是政治上过关,符合有关规定。最后一项要求是体质体格上符合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十四、身体素质评定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卫生、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女青年进行身体素质评定。设定身高合格值、视力合格值、体重标准值,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身体素质打分。体检合格人员基础分为7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具体标准:身高合格值为160厘米,每增加1厘米加1分,最多加15分;视力合格值大学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高中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每眼每增加0.1加1分,最多加15分;体重标准值为身高减去110,每增加或减少1公斤减去1分,最多减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