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扣发工资是指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进行的处罚,每月扣发的金额不得超过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恶意扣除员工工资的处理办法如下: 1、劳动者因被扣除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2、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 3、在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经协商仍无效时,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起仲裁。 面这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从员工的工资中进行扣发是合法的: 1、代扣个人所得税; 2、代缴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 3、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及其它生效的法律文书; 4、抵扣用人单位的损失。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