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病假条例规定: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病假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病假为六个月; 2、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病假的内容: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入职后,都会与用工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其中劳动合同中会规定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也规定的如果发生了疾病。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